《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19號)第三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對全國的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定的許可管轄分工,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以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第六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所在地有許可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下稱許可機關)依法申請行政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資金要求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要求: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
場所要求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要求: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要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場所要求不能使用居民用房,設施要求有辦公設施設備、信息管理系統)
制度要求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要求: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要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序號 | 材料名稱 | 數量 | 注意事項 |
1 |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 1 | 模板由審批部門提供,表格填寫需規范正確,應當清楚填寫申請人的名稱、經營地址等詳細信息。 |
2 | 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告知書》 | 1 | 營業執照副本核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告知書》留存原件,并由申請人簽字加摁手印。 |
3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 1 | 留存復印件,復印件由證件所有人簽字加摁手印,并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
4 | 企業章程 | 1 | 留存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加摁手印,并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
5 | 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 | 1 | 1)由具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 (2)最低資金要求為200萬元,實繳,且驗資報告資金數額應和營業執照注冊資金相同。 |
6 | 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 1 | 辦公用房必須為商業用房;辦公用房為自有房產的,需提供房產證明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租賃房屋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益的租賃協議、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以上證明核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摁手印,并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
7 | 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信息管理系統等清單 | 1 | (1)包括辦公設備清單及購買發票原件、復印件(辦公設備:應具備電腦、固定電話、傳真機、復印機、存放勞務派遣檔案資料的櫥柜等辦公設施設備)。 (2)信息管理系統清單可為系統信息截圖(信息管理系統應具有勞務派遣人員勞動用工備案、勞動報酬管理、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發放等信息)。 (3)加蓋申請單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摁手印。 |
8 | 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 1 | (1)應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 (2)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摁手印,并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
9 | 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 | 1 | 加蓋申請單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摁手印 |
一、經營勞務派遣許可,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如何確定?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要求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因此營業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 另外,存在企業前期已經辦理營業執照,后期在經營范圍中增加勞務派遣業務的情況,這時應特別注意該企業的注冊資金,因勞務派遣行業屬于實繳行業,所以,營業執照的注冊資本需≥人民幣200萬元,且全部為實繳,需由驗資報告或財務審計報告來證明。二、《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幾年?有效期到期,如何申請延續?《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十四條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需要延續行政許可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許可機關提出延續行政許可的書面申請,并提交3年以來的基本經營情況;勞務派遣單位逾期提出延續行政許可的書面申請的,按照新申請經營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辦理。